第133章 一紙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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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 一紙空文
大理寺。
姜沃正捧著一份卷宗在看,手邊桌上還堆放著不少——
都是彈劾李義府的。
狄仁傑甚至已經按照被彈劾罪名,分門別類給姜沃排好了:經濟問題、瀆職問題、濫用職權問題……
姜沃看了三份後,目光轉移到手邊剩下的,數量可觀的奏疏上,心道:李義府自己有這麽多小辮子,還敢主動充當馬前卒,往死裏得罪世家呢?
以往看在他中書侍郎的官職份上,他的許多細碎罪行,都是民不告官不究。
畢竟很少有朝臣願意無緣無故,就去得罪負責擬詔的中書省侍郎。
問題是,現在有緣有故了——
自從李義府提出‘禁婚令’來的數日,彈劾他的禦史數量激增,而且各個都是帶著實錘來的。
狄仁傑的工作量一時大增。
*
且說,皇帝君臨天下日理萬機,並不是每一位禦史的彈劾,都能直達禦前。⑩
畢竟禦史臺內,從三品禦史大夫,到從八品的檢校禦史,共有近百人。
如果每一道彈章,都能直達天聽,那皇帝一天只怕也不用幹別的了,就只坐在那看禦史臺告狀的奏疏就行了。
故而,禦史臺內,只有有數的幾名五品以上的朝臣,奏疏才有資格直接送到禦前。
而剩下的大部分禦史,若是要行彈劾事,寫成的奏疏得先送到大理寺內,由大理寺覆核過無誤,再匯總了上報。
狄仁傑如今的大理寺司直官,便是專管覆理禦史(五品下)檢劾官員奏疏的。
之前他去向皇後上稟‘李義府賣官’事,實是他的職責範圍。
*
此時狄仁傑在旁,邊將姜沃看過的卷宗再次收好,邊感嘆道:“早知我就等等,再向皇後稟明李侍郎賣官事了。”
那時彈劾李義府的奏疏不多,基本也只針對賣官事,狄仁傑就按例上稟代理政事的皇後了。
結果李義府轉頭就提出了‘禁婚令’,這下子好了,禦史臺無數彈劾李義府的奏疏雪花似的落到大理寺。
看這數量,狄仁傑很快又得去向皇後回稟一次。
姜沃都不想再看下去了,她現在根本不擔心,能不能把李義府從朝堂上送走這個問題。
倒是開始擔心另一件事:到底輪不輪得到她把李義府送走……
姜沃放下卷宗。
狄仁傑就抱著厚厚的卷宗去歸檔。
然後拿來記錄‘調閱卷宗’朝臣的檔子,請姜沃押字。
畢竟這些禦史彈劾奏疏,除非有聖意允準,其餘官員是不能隨意調閱的——若是三省六部官員,都來大理寺扒拉下有無彈劾自己的奏疏,豈不是亂了套?
今日姜沃也是特意請了皇後的朱筆來的。
姜沃在檔子上落下自己的名字。
這就是狄仁傑辦事的認真之處,無論是面對誰,他都是按照規矩來。
若無紫宸宮的印信,便是宰相們親至,也不可能從他這裏調出任何一份彈劾奏疏。
*
而姜沃看著他這樣一臉正氣的樣子,忽然就問了他一個早就想問的問題——
她語氣微妙道:“懷英,你怎麽看?”
狄仁傑聞言一怔:“姜侍郎說的是什麽事?”
姜沃這才補了一句:“就是李義府提出的‘禁婚令’。”
“此時不在朝堂,你我只是私下論一論。”
“畢竟你也隨趙國公與大公子修編了半年的律法,想必對律法的修擬和推行頗有心得。”
“懷英覺得,這道‘世家禁婚令’詔令天下,甚至是直接編入《永徽疏律》中會如何?”
狄仁傑顯然已經想過了這個問題,很快做出了回答。
他與姜沃的意見一致,不但覺得很難推行下去,也預料到了,甚至會起到‘禁婚家身愈貴’的反作用。
真應了那句:“自有國情在此”。
兩人討論過對於‘禁婚令’的看法,狄仁傑不由又想起一事,面上略有些遲疑。
姜沃看了出來。
“無妨,有什麽話,你直接說就是。”
狄仁傑的神色清正。
他直問道:“姜侍郎
既知,長久以來的風俗難改,朝廷驟然下詔,只怕也是一紙空文。”
“那為何姜侍郎又很堅持,請旨改那一條《戶婚律》呢?”
姜沃也不禁微微一嘆。
她知道狄仁傑說的是哪一條——
是那一條“禁中表為婚。”
中表為婚,是包括姑舅表兄弟姊妹為婚、兩姨表兄弟姊妹為婚的近親姻親。[1]
**
姜沃是幾年前的新歲想到這個問題的——
彼時皇帝正宛如‘催生辦’上身,力勸姜沃有個孩子,好與皇家婚配。
姜沃在皇帝面前混過此事後,忽然驚覺:以此時的社會風俗,以及皇帝想要結親施恩給身邊親厚人的性情,安安將來的婚事,便有可能是中表親。
就像歷史上的太平。
她的第一位駙馬薛紹,便是皇帝同胞姊妹城陽公主的兒子,是正經的表哥。後來的駙馬武攸暨,也是中表親。
姜沃就是那時候真正去了解大唐《戶婚律》的。
那卻也是她第一次體會到,有時候律法在傳統、風俗面前,竟然是無能為力的。
*
說來,姜沃原本一直以為,中國古代,對於近親結婚這件事,是缺乏科學認知,甚至是具有反向認知‘以差當好’的——
不但沒有認識到近親結婚對子孫後代的風險,反而將‘親上加親’作為一種好的婚姻。
直到她來到大唐,待的越久,越體會到那句‘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。’
並不是年代久遠,人就都是蒙昧的。
古人,實則很早就認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——
春秋時期的《左傳》裏,就曾提過‘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’,可見兩千多年前,古人已經認識到了,太近的血緣關系,會影響子孫後代的繁衍。
如果說那時還是以‘姓氏’區分,只隔絕父系一脈的近親婚姻。
那麽到了唐之前,南北朝時候,人們也已經有了明確的認知,母系的近親,照樣會有讓子孫後代更多疾的風險——
西魏就有律法:“禁中外及從母兄弟姊妹為婚。”
姜沃又特意從系統裏花了籌子,買了《古今律法志》,發現到了宋代,《宋刑統》已經有明確律法規定禁止:“中表為婚,各杖一百,離之。”[1]
明清也是如此定律。
可惜,此事屢禁不止。
別的不說,只看《紅樓夢》中,賈寶玉的婚事,依舊將兩姨姊妹、姑舅姊妹作為選擇,就可知,律法是律法,但……自有民情在此。
歷朝歷代中表婚從未消失。
法律如此規定,說明時人已然認識到了近親結婚會增加孩子異常的風險。
之所以屢禁不止,應當是在古代現實生活中,對貴族來說,家族的利益聯姻更重要;對百姓來說,家庭與孩童生存本身就有更多別的風險。
至於近親結婚所帶來的這種隱性的,一時摸不著看不到的風險……並不是他們最看重,最急切需要考慮的。
就像是食物很匱乏的年代裏,哪怕人們知道,一種食物有微量的毒劑,如果吃下去,趕上運氣不好,可能會中毒。
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吃的。
是千百年來宗族的觀念,是生產力的限制,讓許多人一生只怕連村、鄉都未出過。
結親,是結兩家之好,更是結成固定的同盟,共同抵禦風險。
有的親事是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。有的親事,則是為了利益可以不顧風險。
哪怕宋代明令‘杖一百’,連在朝為官者,許多都不遵守。法不責眾,律法並不能禁止中表親,連約束力都很弱。
甚至後來,宋、明、清朝許多皇帝,幹脆放開了,直接道“外姻親屬為婚,聽從民便。”連皇室自己,都常行中表親聯姻。
當然,也不單單是古代,就姜沃看《古今律法志》得知,就連兔朝,也是1980年才確定了‘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’的法律。剛建立國家的時候,法律也只是禁止了直系親屬婚姻,五服內旁系血親的婚姻,依舊暫從習慣。[1]
可見古人,不,是人類這個群體,從來不缺乏智慧,不缺少發現科學規律的明亮眼睛。
只是……許多時候,時代沒有給人的生存,留下太多的選擇。
只有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,才會有所謂的‘優生’概念。
這些絕非一紙律法能夠做到的事情。
所以西魏後,隋是不禁止‘中表親’的,唐的律法,原本也只是規定‘同姓為婚,緦麻(五服)以內的婚姻要流放兩年。’
此時面對狄仁傑的疑問。
姜沃只是回答:“國家律法在此,哪怕少一對中表姻親,也好。”
這大概就是經歷過現代社會的人,回到古代來,最無能為力的時候吧。
也是一點無奈,且安慰自身的堅持。
哪怕是一紙空文呢,也至少是有紙在的。
而她能做的,也只是盡力不讓安安,太平,以及她身邊能影響到的人,盡量不去結成這種‘親上加親’。
**
顯慶五年三月上旬。
朝堂中大部分朝臣的目光,都集中在《姓氏錄》和‘禁婚令’兩事上。
而姜沃,卻是在這時候,來到了戶部。
她是有備而來,想與戶部辛尚書談一談‘銀錢事’。
倒是辛尚書一見她,有點條件反射似的麻爪。
想起了姜沃現如今的上峰王神玉——
永徽早年,朝堂都在亂著宗親謀反案,當時還是司農寺正卿的王神玉,依舊風風雅雅往戶部一坐,不給足來年司農寺的預算堅決不走人。
因而此時見到姜沃過來,辛尚書下意識心裏一緊:這位不會也是來要錢的吧。
不,姜沃是來送錢的。
準確來說,是來送‘銀錢’有關情報的。
*
有句話說得好:不當家不知柴米貴。
甭管至大唐朝賀的諸藩屬國,覺得大唐多麽繁華富庶物產豐約;也不論每年租粟、綾絹的賦稅能收到多少;亦或是國庫的藏貨贏儲有多少結餘——
在辛尚書口中,幾乎永遠是‘度支緊張’四個字。
實在是家大業大,產出多,擱不住花錢的地方也多!
戶部管天下財政的收入和支出。
旁人看盛世繁榮,是看收入。
但辛尚書這個掌天下銀錢赒給調撥之事的人,更多看得是支出!
這軍資、糧米兵械要不要錢?天下修馳水陸舟車要不要錢?漕運水利要不要錢?城池土木修繕要不要錢?大唐幅員遼闊,總有州縣不太平需要賑災要不要錢……這些林林總總匯聚起來,每年便是龐大的不可避免的固定支出。
除了天下十道數百州外,只這京城中,諸衙署年度支費就是一大筆開銷。
想到各署衙支費,戶部尚書又想起王神玉坐在這兒為司農寺要錢。
其實他作為戶部尚書,難道不知道農事為國家根基?可他也是真的掰著手指頭算著過日子啊!
每年除了固定少不得的度支,也總有預料之外的龐大開銷,他得提前預備出可調配的餘錢來——
比如去歲的吐蕃進犯吐谷渾之戰,再比如今年大軍剛開拔不足月的百濟之戰。
哪怕已然是卓絕的的將領迅速大勝,但只要是打仗,就是燒錢,無非是燒的多少罷了。
在辛尚書眼裏,錢永遠是不夠的!
有時候各地賦稅還沒到,偏生朝上又有要用錢的大事,戶部周轉緊張之時,辛尚書做夢都是掉在方孔錢的錢眼裏頭!
姜沃與辛尚書談了片刻,便能感覺到這位戶部尚書,對於搞錢的執著,對於支出的審核苛刻。
姜沃便道:“不當家不知艱難。雖說國庫充盈,錢糧豐足。但若是漫灑使錢又能虛耗多久?還是得處處減省料理才是。”^o^
因這位姜侍郎平素神色總是淡如雲,一旦讚起人來,就顯得格外難得而誠摯。
起碼在辛尚書看來是這樣。
他就聽姜侍郎語氣溫切而感慨:“其實若辛尚書是個圖攬同僚人緣,而不顧百姓的,各部的度支只管給足就是了。”
“做老好人多輕松。”姜沃又替王神玉解釋道:“故而我們王尚書,雖偶有坐在戶部催促之舉,心底是認定辛尚書一心為公的。”
這是實話:若是辛尚書私心多一些,不願意得罪同僚,自可以從百姓或是工程支出裏挪出一抿子來。
此時聽姜侍郎這番的話語,辛尚書頗為舒坦!
“我們戶部,尤其是我這個尚書,背後常被人說,是慳吝苛刻不通人情。”
這會子,辛尚書也願意跟能體諒他難處的姜侍郎,多吐吐苦水。
當然,到了辛尚書這個級別,並不會純粹因為情緒而多話。他也有想多表露下自己的難處,好讓這位姜侍郎傳達給帝後的心思在——
盧照鄰都看得出來的事兒,朝上這些老狐貍們哪裏看不出?
這次《姓名錄》和‘禁婚令’事,帝後都不令姜侍郎沾手。
自是聖心回護看重之意。
於是,辛尚書才願意說的更多。
因姜沃有心問,辛尚書就也樂得與她說起,朝廷缺銅錢之事。
大唐的貨幣,在金屬上,是只靠銅錢的,金銀並不是流通貨幣。
而銅又不只供應造錢,許多器物亦需銅。
因而銅礦永遠是不夠的,緊缺的。
朝廷還通過律法規定:商賈不能積蓄太多銅錢,必須要讓錢回到民間流通起來。
甚至有時還得跟刑部多合作,狠抓一批私下把銅錢熔鑄了,打造成銅器二次售賣的商賈才行。
總之,在辛尚書口中:大唐不但缺錢,還缺造錢的原材料!
*
姜沃道:“辛尚書,我於錢幣事上所知甚少,有些話若是說錯了,您指教我可好?”
辛尚書點頭道:“姜侍郎有什麽話只管說。”
姜沃取出了一枚銀幣,問道:“辛尚書,除了咱們大唐只用銅錢於市,許多番邦外族,都是用銀幣的。”
正如她手裏這枚,從崔朝處拿到的銀幣。
今年來的番邦,許多是來自西域各國,其中大食國(阿拉伯帝國)的人,在長安想用他們帶來的銀幣花銷,結果基本沒有酒肆商鋪敢收。
因律法規定,民間是不許私鑄金銀幣的。
還是崔朝代表鴻臚寺給他們準備了許多銅錢和布帛,讓他們可以在長安城東西市購買土儀。
而作為回報,大食國的使臣,也給了崔朝許多他們國家的金銀幣。
西域各國之間的來往,用的都是銀幣,甚至直接是金子。
辛尚書接過姜沃遞上來這枚銀幣,見這可喜的銀亮的光澤,邊把玩邊搖頭惋惜道:“唉,西域多金銀啊,自然可以鑄造金銀幣。”
“但咱們大唐,銀礦極少,實難!”
他擡頭對姜沃溫和道:“姜侍郎是長在宮闈內的,大約見多了金銀器
皿覺得是尋常物。但其實,咱們大唐的金銀礦都很少——自大唐開國以來,朝中就有定規,六品以下官員,不得用純銀器皿。”正是銀礦稀少的緣故。
大唐銀量,連官用奢侈品器物都受限制,何況是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了。
辛尚書將手裏這枚沈甸甸的銀幣還給姜沃,又與她道:“朝廷也有與西域通商的皇商之伍。也常為一事頭疼:咱們的銅錢到了外域,當地的百姓並不認。”
偏生又不是所有貨物都能以物易物,這中間就添了不少麻煩。
*
其實就姜沃所知,中華大地上的銀礦儲備,從現代來看,總量並不少。
但……都是大多蘊藏深,難開采。
故而在古代,華夏之地一直是貧銀國。直到明朝,銀子大量從海外流入,銀才逐漸取代銅幣,才成為了主流的貨幣。
與中華大地的銀礦深而難采相對的,是歐洲的銀礦,許多都處於淺層表面。
因此早在公元前,迦太基國就能靠西班牙銀礦,把羅馬帝國攪的天翻地覆。
而說起銀礦,離大唐最近的,礦產豐富的,於古代條件下最好開采的,還是——倭國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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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寺。
姜沃正捧著一份卷宗在看,手邊桌上還堆放著不少——
都是彈劾李義府的。
狄仁傑甚至已經按照被彈劾罪名,分門別類給姜沃排好了:經濟問題、瀆職問題、濫用職權問題……
姜沃看了三份後,目光轉移到手邊剩下的,數量可觀的奏疏上,心道:李義府自己有這麽多小辮子,還敢主動充當馬前卒,往死裏得罪世家呢?
以往看在他中書侍郎的官職份上,他的許多細碎罪行,都是民不告官不究。
畢竟很少有朝臣願意無緣無故,就去得罪負責擬詔的中書省侍郎。
問題是,現在有緣有故了——
自從李義府提出‘禁婚令’來的數日,彈劾他的禦史數量激增,而且各個都是帶著實錘來的。
狄仁傑的工作量一時大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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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說,皇帝君臨天下日理萬機,並不是每一位禦史的彈劾,都能直達禦前。⑩
畢竟禦史臺內,從三品禦史大夫,到從八品的檢校禦史,共有近百人。
如果每一道彈章,都能直達天聽,那皇帝一天只怕也不用幹別的了,就只坐在那看禦史臺告狀的奏疏就行了。
故而,禦史臺內,只有有數的幾名五品以上的朝臣,奏疏才有資格直接送到禦前。
而剩下的大部分禦史,若是要行彈劾事,寫成的奏疏得先送到大理寺內,由大理寺覆核過無誤,再匯總了上報。
狄仁傑如今的大理寺司直官,便是專管覆理禦史(五品下)檢劾官員奏疏的。
之前他去向皇後上稟‘李義府賣官’事,實是他的職責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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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時狄仁傑在旁,邊將姜沃看過的卷宗再次收好,邊感嘆道:“早知我就等等,再向皇後稟明李侍郎賣官事了。”
那時彈劾李義府的奏疏不多,基本也只針對賣官事,狄仁傑就按例上稟代理政事的皇後了。
結果李義府轉頭就提出了‘禁婚令’,這下子好了,禦史臺無數彈劾李義府的奏疏雪花似的落到大理寺。
看這數量,狄仁傑很快又得去向皇後回稟一次。
姜沃都不想再看下去了,她現在根本不擔心,能不能把李義府從朝堂上送走這個問題。
倒是開始擔心另一件事:到底輪不輪得到她把李義府送走……
姜沃放下卷宗。
狄仁傑就抱著厚厚的卷宗去歸檔。
然後拿來記錄‘調閱卷宗’朝臣的檔子,請姜沃押字。
畢竟這些禦史彈劾奏疏,除非有聖意允準,其餘官員是不能隨意調閱的——若是三省六部官員,都來大理寺扒拉下有無彈劾自己的奏疏,豈不是亂了套?
今日姜沃也是特意請了皇後的朱筆來的。
姜沃在檔子上落下自己的名字。
這就是狄仁傑辦事的認真之處,無論是面對誰,他都是按照規矩來。
若無紫宸宮的印信,便是宰相們親至,也不可能從他這裏調出任何一份彈劾奏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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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姜沃看著他這樣一臉正氣的樣子,忽然就問了他一個早就想問的問題——
她語氣微妙道:“懷英,你怎麽看?”
狄仁傑聞言一怔:“姜侍郎說的是什麽事?”
姜沃這才補了一句:“就是李義府提出的‘禁婚令’。”
“此時不在朝堂,你我只是私下論一論。”
“畢竟你也隨趙國公與大公子修編了半年的律法,想必對律法的修擬和推行頗有心得。”
“懷英覺得,這道‘世家禁婚令’詔令天下,甚至是直接編入《永徽疏律》中會如何?”
狄仁傑顯然已經想過了這個問題,很快做出了回答。
他與姜沃的意見一致,不但覺得很難推行下去,也預料到了,甚至會起到‘禁婚家身愈貴’的反作用。
真應了那句:“自有國情在此”。
兩人討論過對於‘禁婚令’的看法,狄仁傑不由又想起一事,面上略有些遲疑。
姜沃看了出來。
“無妨,有什麽話,你直接說就是。”
狄仁傑的神色清正。
他直問道:“姜侍郎
既知,長久以來的風俗難改,朝廷驟然下詔,只怕也是一紙空文。”
“那為何姜侍郎又很堅持,請旨改那一條《戶婚律》呢?”
姜沃也不禁微微一嘆。
她知道狄仁傑說的是哪一條——
是那一條“禁中表為婚。”
中表為婚,是包括姑舅表兄弟姊妹為婚、兩姨表兄弟姊妹為婚的近親姻親。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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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沃是幾年前的新歲想到這個問題的——
彼時皇帝正宛如‘催生辦’上身,力勸姜沃有個孩子,好與皇家婚配。
姜沃在皇帝面前混過此事後,忽然驚覺:以此時的社會風俗,以及皇帝想要結親施恩給身邊親厚人的性情,安安將來的婚事,便有可能是中表親。
就像歷史上的太平。
她的第一位駙馬薛紹,便是皇帝同胞姊妹城陽公主的兒子,是正經的表哥。後來的駙馬武攸暨,也是中表親。
姜沃就是那時候真正去了解大唐《戶婚律》的。
那卻也是她第一次體會到,有時候律法在傳統、風俗面前,竟然是無能為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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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來,姜沃原本一直以為,中國古代,對於近親結婚這件事,是缺乏科學認知,甚至是具有反向認知‘以差當好’的——
不但沒有認識到近親結婚對子孫後代的風險,反而將‘親上加親’作為一種好的婚姻。
直到她來到大唐,待的越久,越體會到那句‘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。’
並不是年代久遠,人就都是蒙昧的。
古人,實則很早就認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——
春秋時期的《左傳》裏,就曾提過‘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’,可見兩千多年前,古人已經認識到了,太近的血緣關系,會影響子孫後代的繁衍。
如果說那時還是以‘姓氏’區分,只隔絕父系一脈的近親婚姻。
那麽到了唐之前,南北朝時候,人們也已經有了明確的認知,母系的近親,照樣會有讓子孫後代更多疾的風險——
西魏就有律法:“禁中外及從母兄弟姊妹為婚。”
姜沃又特意從系統裏花了籌子,買了《古今律法志》,發現到了宋代,《宋刑統》已經有明確律法規定禁止:“中表為婚,各杖一百,離之。”[1]
明清也是如此定律。
可惜,此事屢禁不止。
別的不說,只看《紅樓夢》中,賈寶玉的婚事,依舊將兩姨姊妹、姑舅姊妹作為選擇,就可知,律法是律法,但……自有民情在此。
歷朝歷代中表婚從未消失。
法律如此規定,說明時人已然認識到了近親結婚會增加孩子異常的風險。
之所以屢禁不止,應當是在古代現實生活中,對貴族來說,家族的利益聯姻更重要;對百姓來說,家庭與孩童生存本身就有更多別的風險。
至於近親結婚所帶來的這種隱性的,一時摸不著看不到的風險……並不是他們最看重,最急切需要考慮的。
就像是食物很匱乏的年代裏,哪怕人們知道,一種食物有微量的毒劑,如果吃下去,趕上運氣不好,可能會中毒。
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吃的。
是千百年來宗族的觀念,是生產力的限制,讓許多人一生只怕連村、鄉都未出過。
結親,是結兩家之好,更是結成固定的同盟,共同抵禦風險。
有的親事是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。有的親事,則是為了利益可以不顧風險。
哪怕宋代明令‘杖一百’,連在朝為官者,許多都不遵守。法不責眾,律法並不能禁止中表親,連約束力都很弱。
甚至後來,宋、明、清朝許多皇帝,幹脆放開了,直接道“外姻親屬為婚,聽從民便。”連皇室自己,都常行中表親聯姻。
當然,也不單單是古代,就姜沃看《古今律法志》得知,就連兔朝,也是1980年才確定了‘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’的法律。剛建立國家的時候,法律也只是禁止了直系親屬婚姻,五服內旁系血親的婚姻,依舊暫從習慣。[1]
可見古人,不,是人類這個群體,從來不缺乏智慧,不缺少發現科學規律的明亮眼睛。
只是……許多時候,時代沒有給人的生存,留下太多的選擇。
只有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,才會有所謂的‘優生’概念。
這些絕非一紙律法能夠做到的事情。
所以西魏後,隋是不禁止‘中表親’的,唐的律法,原本也只是規定‘同姓為婚,緦麻(五服)以內的婚姻要流放兩年。’
此時面對狄仁傑的疑問。
姜沃只是回答:“國家律法在此,哪怕少一對中表姻親,也好。”
這大概就是經歷過現代社會的人,回到古代來,最無能為力的時候吧。
也是一點無奈,且安慰自身的堅持。
哪怕是一紙空文呢,也至少是有紙在的。
而她能做的,也只是盡力不讓安安,太平,以及她身邊能影響到的人,盡量不去結成這種‘親上加親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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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慶五年三月上旬。
朝堂中大部分朝臣的目光,都集中在《姓氏錄》和‘禁婚令’兩事上。
而姜沃,卻是在這時候,來到了戶部。
她是有備而來,想與戶部辛尚書談一談‘銀錢事’。
倒是辛尚書一見她,有點條件反射似的麻爪。
想起了姜沃現如今的上峰王神玉——
永徽早年,朝堂都在亂著宗親謀反案,當時還是司農寺正卿的王神玉,依舊風風雅雅往戶部一坐,不給足來年司農寺的預算堅決不走人。
因而此時見到姜沃過來,辛尚書下意識心裏一緊:這位不會也是來要錢的吧。
不,姜沃是來送錢的。
準確來說,是來送‘銀錢’有關情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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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話說得好:不當家不知柴米貴。
甭管至大唐朝賀的諸藩屬國,覺得大唐多麽繁華富庶物產豐約;也不論每年租粟、綾絹的賦稅能收到多少;亦或是國庫的藏貨贏儲有多少結餘——
在辛尚書口中,幾乎永遠是‘度支緊張’四個字。
實在是家大業大,產出多,擱不住花錢的地方也多!
戶部管天下財政的收入和支出。
旁人看盛世繁榮,是看收入。
但辛尚書這個掌天下銀錢赒給調撥之事的人,更多看得是支出!
這軍資、糧米兵械要不要錢?天下修馳水陸舟車要不要錢?漕運水利要不要錢?城池土木修繕要不要錢?大唐幅員遼闊,總有州縣不太平需要賑災要不要錢……這些林林總總匯聚起來,每年便是龐大的不可避免的固定支出。
除了天下十道數百州外,只這京城中,諸衙署年度支費就是一大筆開銷。
想到各署衙支費,戶部尚書又想起王神玉坐在這兒為司農寺要錢。
其實他作為戶部尚書,難道不知道農事為國家根基?可他也是真的掰著手指頭算著過日子啊!
每年除了固定少不得的度支,也總有預料之外的龐大開銷,他得提前預備出可調配的餘錢來——
比如去歲的吐蕃進犯吐谷渾之戰,再比如今年大軍剛開拔不足月的百濟之戰。
哪怕已然是卓絕的的將領迅速大勝,但只要是打仗,就是燒錢,無非是燒的多少罷了。
在辛尚書眼裏,錢永遠是不夠的!
有時候各地賦稅還沒到,偏生朝上又有要用錢的大事,戶部周轉緊張之時,辛尚書做夢都是掉在方孔錢的錢眼裏頭!
姜沃與辛尚書談了片刻,便能感覺到這位戶部尚書,對於搞錢的執著,對於支出的審核苛刻。
姜沃便道:“不當家不知艱難。雖說國庫充盈,錢糧豐足。但若是漫灑使錢又能虛耗多久?還是得處處減省料理才是。”^o^
因這位姜侍郎平素神色總是淡如雲,一旦讚起人來,就顯得格外難得而誠摯。
起碼在辛尚書看來是這樣。
他就聽姜侍郎語氣溫切而感慨:“其實若辛尚書是個圖攬同僚人緣,而不顧百姓的,各部的度支只管給足就是了。”
“做老好人多輕松。”姜沃又替王神玉解釋道:“故而我們王尚書,雖偶有坐在戶部催促之舉,心底是認定辛尚書一心為公的。”
這是實話:若是辛尚書私心多一些,不願意得罪同僚,自可以從百姓或是工程支出裏挪出一抿子來。
此時聽姜侍郎這番的話語,辛尚書頗為舒坦!
“我們戶部,尤其是我這個尚書,背後常被人說,是慳吝苛刻不通人情。”
這會子,辛尚書也願意跟能體諒他難處的姜侍郎,多吐吐苦水。
當然,到了辛尚書這個級別,並不會純粹因為情緒而多話。他也有想多表露下自己的難處,好讓這位姜侍郎傳達給帝後的心思在——
盧照鄰都看得出來的事兒,朝上這些老狐貍們哪裏看不出?
這次《姓名錄》和‘禁婚令’事,帝後都不令姜侍郎沾手。
自是聖心回護看重之意。
於是,辛尚書才願意說的更多。
因姜沃有心問,辛尚書就也樂得與她說起,朝廷缺銅錢之事。
大唐的貨幣,在金屬上,是只靠銅錢的,金銀並不是流通貨幣。
而銅又不只供應造錢,許多器物亦需銅。
因而銅礦永遠是不夠的,緊缺的。
朝廷還通過律法規定:商賈不能積蓄太多銅錢,必須要讓錢回到民間流通起來。
甚至有時還得跟刑部多合作,狠抓一批私下把銅錢熔鑄了,打造成銅器二次售賣的商賈才行。
總之,在辛尚書口中:大唐不但缺錢,還缺造錢的原材料!
*
姜沃道:“辛尚書,我於錢幣事上所知甚少,有些話若是說錯了,您指教我可好?”
辛尚書點頭道:“姜侍郎有什麽話只管說。”
姜沃取出了一枚銀幣,問道:“辛尚書,除了咱們大唐只用銅錢於市,許多番邦外族,都是用銀幣的。”
正如她手裏這枚,從崔朝處拿到的銀幣。
今年來的番邦,許多是來自西域各國,其中大食國(阿拉伯帝國)的人,在長安想用他們帶來的銀幣花銷,結果基本沒有酒肆商鋪敢收。
因律法規定,民間是不許私鑄金銀幣的。
還是崔朝代表鴻臚寺給他們準備了許多銅錢和布帛,讓他們可以在長安城東西市購買土儀。
而作為回報,大食國的使臣,也給了崔朝許多他們國家的金銀幣。
西域各國之間的來往,用的都是銀幣,甚至直接是金子。
辛尚書接過姜沃遞上來這枚銀幣,見這可喜的銀亮的光澤,邊把玩邊搖頭惋惜道:“唉,西域多金銀啊,自然可以鑄造金銀幣。”
“但咱們大唐,銀礦極少,實難!”
他擡頭對姜沃溫和道:“姜侍郎是長在宮闈內的,大約見多了金銀器
皿覺得是尋常物。但其實,咱們大唐的金銀礦都很少——自大唐開國以來,朝中就有定規,六品以下官員,不得用純銀器皿。”正是銀礦稀少的緣故。
大唐銀量,連官用奢侈品器物都受限制,何況是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了。
辛尚書將手裏這枚沈甸甸的銀幣還給姜沃,又與她道:“朝廷也有與西域通商的皇商之伍。也常為一事頭疼:咱們的銅錢到了外域,當地的百姓並不認。”
偏生又不是所有貨物都能以物易物,這中間就添了不少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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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就姜沃所知,中華大地上的銀礦儲備,從現代來看,總量並不少。
但……都是大多蘊藏深,難開采。
故而在古代,華夏之地一直是貧銀國。直到明朝,銀子大量從海外流入,銀才逐漸取代銅幣,才成為了主流的貨幣。
與中華大地的銀礦深而難采相對的,是歐洲的銀礦,許多都處於淺層表面。
因此早在公元前,迦太基國就能靠西班牙銀礦,把羅馬帝國攪的天翻地覆。
而說起銀礦,離大唐最近的,礦產豐富的,於古代條件下最好開采的,還是——倭國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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